入院须知


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须知:

1、 子女携老人到所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入住前的咨询、了解和体验,索取一张入院老人准备物品明细卡。明细卡详细介绍所带物品及证件。 

2、 老年人入住社区养老服务驿站,须携带棉被1.5x2米、褥子(宽 0.9x长2米)、夏凉被、枕头、枕巾2条、脸盆、布鞋、牙膏、水杯、卫生纸、纸尿裤、隔尿垫、换洗衣物、押金500元。 

3、 携带老年人健康情况证明材料(住院病历),传染病、慢性病在急性发作期、心绞痛、脑出血不稳定状态,不能入住。家属如实告知老人身体状况,以免发生意外造成后果。例如癫痫、脑出血的活动期、喉头神经麻痹造成噎食、 呛食等。 

4、 子女与机构签署老人入住协议,(协议文本:辽宁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合同)及补充协议。 

5、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索取子女及亲属三个以上的电话与联系方式。 

6、 由护理员协助、子女将老人搀扶到指定床位,清点、核对老年人入住物品,列出清单一式两份,交给家属保存一份,院方保存一份(贵重物品及金银首饰由子女带回)。 

7、 签订用药委托书,子女向护理人员清晰的交代老年人所服用的药品清单、交接服用剂量、服用方法,双方签字。 

8、 入住养老机构试住五天,试住五天服务费500元,进行身体状况评估,五天后确定服务价格。 

9、 订制个性化服务,另行取费。 

10、老年人入住后按照协议要求,履行看护义务,遵守入住老人管 理制度。 

附:管理制度 《老人管理制度》《入院评估制度》《托老服务管理制度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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